粤西网讯(杨彩珍)近日,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诈骗案,被告人梁某连、李某水以“山茱萸”冒充珍贵药材骗取老年人八千余元,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、十个月,并处罚金5000元。
经法院审理查明,2022年3月30日,被告人李某水、梁某连密谋将普通药材谎称为珍贵药物,骗取老年人财物。次日,两人结伙去到茂名市茂南区某市场寻找高龄老年人为诈骗对象,发现正在该市场内买菜的71岁老年人李某珍符合条件。于是两人分工协作、相互配合,通过主动搭讪,谎称自己是高校老师和人民医院心脑血管科教授,取得李某珍信任后诱骗其以8700元购买了0.58公斤号称对行动不便很有疗效的“特效药物”,并平均分得诈骗款4350元。上述涉案药物,经食品药品检验所鉴定为山茱萸;经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认定,涉案药物市场零售价格为40.40元。
法院认为,梁某连、李某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通过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手段,结伙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,遂作出上述判决。 【法官提醒】名贵药材诈骗常见骗术唱双簧、以假乱真、以次充好,不少老年人由于体弱多病且迷信“秘方”“偏方”疗效,成了不法分子行骗的主要对象。在此提醒各位老年人朋友,有疾病应当去正当医院就诊,并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药品,听从医生的指示用药。购买中药材最好选择正规药店、商场,千万不要轻信菜市场、医院门口的流动小摊贩或听信各种“秘方”“偏方”“神药”等特效药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。若发现上当受骗,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。 |